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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制度建设与司法实践齐步共进,推动家事治理工作更具实效。一是源头治理举措更有效。围绕农村赡养、丧偶儿媳继承权等问题制发司法建议5份,回复率100%。靠前设立“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站”2个,联合党委政府创建“无讼村(社区)”2个,助力法庭辖区1名村民获评孝老爱亲类“中国好人”,2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户家庭获评县“文明家庭”。二是诉调对接机制更健全。联合县职能部门出台诉调对接工作意见,促推全链条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涉未案件“三审合一”、离婚纠纷“冷静期”、直接执行“三养”案件、回访帮扶等“一揽子”制度机制,实现纠纷“一站式”解决。三是案结事了效果更明显。追求涉婚姻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近三年帮助60余对涉诉夫妻和好如初,及时介入处理涉家暴纠纷34起,将维护妇女权益条款变为良好司法效果。注重案结事了而非“结案了事”,追踪已结家事案件300余件,及时帮助申请民政社会救助11次,主动关心帮助老幼群体200余人次,积极指导100余个家庭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开展志愿活动9次。

二是组建“三员”队伍“强专业”。引入36名有教师、医生、社工等职业背景的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和心理疏导员,充分发挥“三员”通语言、熟风俗、善共情等特殊优势,广泛开展诉前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参与的案件调撤率连续三年稳居65%以上,嵌入家事调查报告的案件无一被发改。

立足司法职能,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联动“调”处纠纷,以“包融共治”诉源治理品牌为指引构建多元解纷格局。一方面“政协+法院”多元解纷,释放政协委员参与解纷效能。将政协委员纳入解纷“朋友圈”,特邀参与婚姻家事纠纷调处,有效将政协委员联系群众优势与法院维护公平正义、指导调解优势相结合,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8月,自“政协+法院”美岱召人民法庭调解点设立以来,政协委员参与婚姻家事诉前调解案件26件,调解成功19件,成功率73.1%。另一方面联合多部门化解纠纷,调处群众关心的每一件“小案”。贯彻执行旗法院与旗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妇联联合制定的《关于家事纠纷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发挥法院促调解纷作用,逐步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纷止争格局。

一是统筹推进,下好“一盘棋”。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支持,严格落实县委政法委与县法院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整合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等19家部门力量,理顺家事纠纷化解调处程序,明确各方职责,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牵头、基层自治组织参与的家事纠纷诉源治理“一盘棋”推进新格局。

三是“五老”解纷,打通“一条链”。将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族长、老教师等“五老人员”纳入调解团队,优先调解本地本村本族家事纠纷,有效激活直面群众的基层自治力量,打通家事纠纷化解“一条链”,将家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出村”。2022年以来,共指导农村“五老”解决各类家事纠纷180余起。

二是当好法治副校长。打造“法院+校园”未成年法治教育体系,依托“融合微法庭”与师生、家长零距离互动,推动建设平安法治校园;云端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线上沉浸式参观法庭、旁听庭审。2023年以来,法庭法官担任三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庭开放日”活动21次,覆盖1500余人次。

坚持法庭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着力构建“一团三员五心”长效机制,系统推进家事审判改革。2023年,审结的家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6%。一是建强专业审判团队。选派2名熟悉家事审判业务、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的女法官,1名心理辅导员,以及若干名人民陪审员、家事调解员,组建“2+1+N”家事专业审判合议庭,注重调整、修复和治疗情感关系,确保家事审判专业化、柔性化。2023年,法庭家事案件调解或撤诉结案491件。二是用活“三大员”机制。联合妇联、残联等部门组建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和观护员“三大员”队伍,推行离婚案件调解前置、财产申报、离婚冷静期、证书式离婚证明等机制,通过家事调查、陪同审判、判后回访等方式,全流程跟进案件办理。2023年,调查回访家事案件512件,自动履行率超80%。三是构筑“五心”工程。率先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对矛盾激烈、情绪波动较大的当事人,引入“组建心团、打造心房、筑牢心防、打开心结、传播心声”的“五心”机制,通过规范化使用人才、智能化硬件保障、常态化心理服务、专业化心理疏导、立体化心理宣传,进行立审执全流程心理评估、纠纷疏导。在法庭办结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引入“三大员”机制并进行心理疏导,圆满解决孤独症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该机制已在98个家事案件中成功适用,综合调撤率达87.5%。

将“法”的“理性”与“情”的“感性”融合,通过与当事人“谈”心事的辅导方式,实质性解决纠纷。一方面开展心理咨询,从“心”化解纠纷。通过心理调解室,联合专业调解员、旗妇联及经验丰富的法官开展婚姻家事纠纷心理咨询辅导33次,以专业、柔性的人文关怀助力婚姻家事纠纷调和及未成年人保护。另一方面依靠群众力量,以“行”共促和谐。发动群众力量对婚姻家事纠纷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辖区有“美云调解室”“乐义调解室”,调解员不仅“坐诊”而且主动“上门问诊”20余次,及时为当事人解心结、释法结。

一是建立婚姻关系“一书多联一唤”劝和机制。“一书”,即在每个离婚纠纷案件立案时向当事人发出《劝和书》,从夫妻感情、家庭责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提示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慎重考虑,为夫妻和好提供助力;“多联”,即联合妇联、民政、村委会、社区,集合调解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干警的力量,在保护隐私前提下,分阶段多次进行调解,共同开展劝和工作;“一唤”,即在纠纷处理时,从家庭、孩子入手,唤起当事人对家庭幸福生活美好回忆,减轻当事人心理压力和对抗情绪,探索更加适合离婚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模式。2024年以来,已发出《劝和书》4份,成功劝和2个家庭。

三是开“良方”。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三年来向涉案辖区行政村及民政所、司法所、妇联等部门制发涉高额彩礼纠纷预防等内容的司法建议书16份,建议将婚事新办简办、限制高额彩礼纳入村规民约。2024年前4个月,睢县办理新婚登记1187对,其中,“零彩礼”“低彩礼”525对,高额彩礼陋习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拍好普法微视频。针对群众关心的彩礼、夫妻债务等热点问题,用好案例资源,自编自导自演推出“小曾说典”普法短视频,通过“融合微法庭”普法栏目播放,以“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践行“忠诚、尚法、巾帼”三大法庭文化,打造“1+N”家事解纷专业队伍。一是组建精英团队。围绕锻造“有思想、有品位、有责任、有能力、有业绩”的“五有”队伍目标,法庭50%干警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精心挑选业务骨干组建专门团队,提升法庭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二是联动多方力量。聘请130名少先队辅导员、妇女主任、乡贤、退休教师等为家事调解员,对接“一街镇一法官”等5个平台,组成“家事调解帮帮团”,构建“网格—村社—街镇—法庭”分层递进调解模式。设立“忠法议事亭”“家庭教育指导站”“小橘灯儿童心灵驿站”,聘请心理疏导员、“爱心妈妈”40余名,推动纠纷解决出“庭”入“亭”、出“庭”进“站”。三是履行指导职能。定期制发《家事调解员工作指引》,深入总结“以同理之心催化调解、以真诚之心成就调解、以关爱之心巩固调解”的“三心调解法”和“微笑、上门、倾听、事例”四大调解法宝等工作方法,常态化开展家事调解员素能培训,有效推动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使很多家庭背上沉重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甚至引发恶性刑事案件。为从源头控制高额彩礼纠纷增量,河堤法庭充分前移法庭职能,联动社会各界,多措并举“抓前端、治未病”。

三是延伸职能,培育和美家风。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和“人民法庭大讲堂”23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家庭美德,培育涵养和美新家风。设立并实体化运行家庭教育工作站,为在家事纠纷中受到感情创伤的妇女儿童提供心理指导和咨询。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高价彩礼”纠纷频发问题,及时向燕店镇政府、河店镇政府及26个村两委发出司法建议,就树立文明婚风提出意见建议,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大文章”。

一是开好巡回审判庭。打造群众家门口的人民法庭,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每月选取婚姻家事典型案件,通过“融合微法庭”将庭审开进村居、码头现场,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明法理、讲透道理、表达情理。2023年,法庭巡回审理37场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三是营造一种柔性化解纷环境。对法庭进行升级改造,将“和合理念”融入到工作环境中,设立家事调解室、家庭教育工作站、心语信箱、文化墙等,营造家事纠纷和谐化解的浓厚氛围,用“柔性审判”彰显人文关怀。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打造解纷平台、机制规范、调解促和“三联通”的“花好月圆”家事解纷品牌,努力推动家事纠纷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三年来,诉前化解家事纠纷2560件,受理的家事案件年均递减20%以上,有关经验做法多次被国家级媒体报道推广。

近年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黄沙港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辖区家事案件占比近半、人口流动性大、渔业生产周期性强的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推动“融合微法庭”建设,运用信息化技术与辖区镇村联动联调、共治共享,一体推动婚姻家事纠纷源头治理。2022年以来,法庭年均诉前分流调解成功该类纠纷152件,成讼案件年均降幅达16%,依法推进家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纠纷真化解,以“小家”和睦维护“大家”和谐。

一是及时预警。与妇联、民政、公安、乡镇等建立联合预警机制,利用大数据对家事纠纷多发地进行筛选、研判,及时反馈问题、发送预警,做到防患于未然,三年来累计发送预警信息5份。二是巡回走访。利用巡回法庭深入走访,解疑释惑,动态掌握留守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等重点群体合理化诉求,三年来累计开展巡回走访56次。三是以案释理。将家庭家风家教建设融入普法宣传,利用女法官普法微家、“法庭说法法进万家”普法栏目、“法治护航”宣传月活动等以案释法、以案明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三年来累计开展法治宣传108次,受众2万余人次。

法庭发挥前沿阵地作用,详“讲”新规、细“讲”风尚,强化彩礼前端治理,大力宣传文明新风。一方面巡回审判与法治宣讲相结合,将婚姻家事案件的巡回审判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政策,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同时以案释法,结合案件讲解婚姻家事案件及彩礼纠纷新规,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另一方面指导修订村规民约,以法治助力推行婚俗改革。助力辖区何家圐圙等村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发挥党员干部和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典型案例宣讲选树活动,用身边的榜样来影响、带动群众,以“和”为贵,引领婚俗新风尚。

二是与妇联、民政联合治理,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与镇妇联、民政等部门构建沟通机制,畅通辖区婚姻家庭纠纷渠道,通过在辖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妇女儿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对存在家庭暴力等损害人身权益的家庭进行特殊关爱,强化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作用,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如在普法中得知潘某某可能遭受家庭暴力,联系相关部门指导其如何向法庭申请,经调查后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发挥法院以法为盾、抵制家暴的作用,获得当地群众充分认可。

一是坚持能动履职,落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近年来,妥善审理多起夫妻婚内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突出家庭成员利益共同体地位,相关案例入选北京法院参阅案例;妥善化解涉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纠纷,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相关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养老服务民事纠纷典型案例;跨区域协同化解打赏网红婚约财产纠纷,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相关案例入选北京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

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家事审判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相融合的综合协调解纷模式。

一是聚力推动诉前分流。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对起诉到法庭的婚姻家事纠纷,引导当事人优选诉前调解,通过“江苏微解纷”分流至镇村组织调解。为避免分流形式化,辖区镇村设立16个“融合微法庭”,法庭人员借助该平台及时提出个性化事实调查要点、调解指导方案,实现纠纷在基层好接收、调得好。2023年,辖区婚姻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提升至60%。

二是抚养问题必须尊重未成年人意愿。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案件作出裁判前,对于能清楚表达自身意愿的未成年子女,法官应积极听取意见,并在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裁判,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本批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严格贯彻《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符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标准,为人民法庭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做实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树立了标杆和典范。各级人民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通过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时制发司法建议、推动修订村规民约、发挥案例库和法答网作用、灵活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切实将中央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推动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

一是跟踪回访,促使破镜重圆。对夫妻调解和好、涉子女抚养、涉家暴等案件,逐一进行标记,形成“跟踪清单”,在结案后由承办人、法官工作室对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进行持续定期回访,跟踪修复家庭裂痕,防止家事纠纷再次发生。2022年以来,借助实地走访、电话询访等方式回访家事案件200余件,帮助47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

迭代升级集业务智审、适老助残、关爱未成年人、反家暴人身保护等功能为一体的“法护家安”集成应用,再造家事解纷流程体系,为当事人提供“零次跑”线上便捷司法服务。一是“交互式”家庭教育指导。协同公安、妇联、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合心理专家、教育专家和社会爱心力量,通过“法护家安”线上应用,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信息共享、及时响应、跟踪回访,办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的浙江省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案例,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9份,经验做法获《法治日报》报道。二是“全方位”人身安全保护。反家暴数据库汇集数据2543条,法庭在线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9例,并协同基层村社、妇联组织做好监督实施。近三年来,法庭辖区没有发生“民转刑”家事案件。审理的一起恋爱关系终止后当事人通过“法护家安”平台24小时内获得人身保护令的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三是“立体化”适老助残扶弱。坚持传统服务优化和智能服务便利并行,通过设置“代理见证”确认诉讼真实意愿,创新“陪同诉讼”缓解“相对失能”当事人应诉困境,帮助各方当事人平等便捷参与诉讼程序。2023年,法庭线上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诉讼能力评估等服务120余次,为妇女、儿童提供反家暴人身保护16件次,家事案件平均办理天数31.4天,同比缩短36.7%。

二是统筹“一条链”。与乡镇、村委会建立矛盾化解联动机制,从当地“五老”人员、法律明白人中选聘人民调解员120名,组建乡镇、村级法庭调解站83个,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的“链条”,成功诉前调解高额彩礼纠纷29起。

2022年以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燕店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莘”耕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打造诉前“治未病”、诉中“强疗效”、诉后“促修复”的婚姻家事纠纷全流程化解体系。近三年受理家事纠纷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7.06%、11.35%、13.54%,有效推动家事纠纷就地化解,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党支部多次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五星级党支部”,“红色天平法护菜乡”在全省法院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党建品牌创新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一是跟踪问效。建立家事案件诉后回访机制,对判决履行情况定期跟踪回访,确保合法权益及时兑现,避免发生衍生案件。通过跟踪履行,家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进一步提高。二是关爱帮扶。突出心理疏导,与妇联、教育等部门合作,对涉诉未成年人、离异家庭成员等及时进行心理健康疏导,消除对立、弥合亲情,切实传递司法温度。三是提升效能。对类案认真归纳分析,围绕高额彩礼诉源治理等指导制定村规民约、提出司法建议,提升婚姻家事纠纷源头治理质效。2023年以来发出涉家事纠纷司法建议2份并被全部采纳。

法庭从婚姻家事矛盾产生到化解全程动态跟踪,及时回“访”,精确防控,防患于未然。一方面践行家事回访制度,以“访”确保履行。贯彻《关于开展执行通知前置、审判法官跟踪及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家事调解案件档案库,通过实地家访、社区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累计督促17位当事人按时履行离婚、赡养、抚养等协议确定的义务,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另一方面排查婚恋家庭风险隐患,以“访”精准预防。以“一村一台账”方式,针对婚姻家事纠纷隐患形成排查登记、流转办理、跟踪回访等规范程序,动态跟踪,精准施策,最大限度使得婚姻家事纠纷化解在萌芽。

二是“司法救助+”,助力家庭脱困。根据跟踪回访结果,承办法官为身心受创的家事纠纷当事人、未成年人和生活困窘的家庭申请司法救助。2022年以来,共为1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余元。另外,通过政府帮扶、就业帮助等方式,助力15个困难家庭脱离困境。

二是建立一套全流程调解机制。探索建立“家事调解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三步调解模式,建立分层调解工作责任体系与配套考核奖惩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诉前诉中全过程。2022年以来,通过该机制实质化解家事案件437件,调撤率高达40%。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构建起诉前、诉中、诉后调处闭环机制,2022年以来共受理婚姻家事纠纷554件,调解率达82.34%,上诉率仅0.90%,有执行内容的自动履行率达95%,一审收案连续两年同比下降超15%,特别是2024年第一季度一审收案51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6.16%,所结案件无一信访。该法庭先后被授予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河北省“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

2024年以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河堤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出预防化解高额彩礼纠纷“三请”工作法,让大量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推动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不仅实现“矛盾不上交”,而且有效预防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今年以来,新收涉高额彩礼纠纷案件1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3.3%。

一是指导人民调解“增助力”。选派3名资深家事法官担任家事调解指导员,推行“集中辅导+随时指导”授课模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为人民调解员提供实务操作、案例分析等培训指导368人次。其中一名常驻法庭的人民调解员诉前年均化解纠纷326件,被群众亲切称为“金牌调解员”。

二是大力开展“法官包村”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与辖区乡镇沟通联络的天然优势。深度对接党建引领,推动村规民约完善,创建无讼村居23个,共建乡村豆各庄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针对高额彩礼纠纷、涉残疾人婚姻家事纠纷等热点话题送法进乡村,开展巡回审判300余次,旁听群众2000余人次。

三是聚力推动矛盾预防。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辖区全县“鹤乡网格e事”活动,定期推送“一镇一表一建议”,通报预警辖区镇村多发性、苗头性婚姻家事纠纷矛盾,分析研判纠纷成因和对策建议,着力抓早抓小,解决在萌芽。对网格排查出的家暴、遗弃、虐待等特殊案事件,严防“民转刑”。法庭发送人身安全保护令3份,一则案例入选江苏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

一是打造一支专业化审判团队。选配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细致亲和、专业能力强的女法官担任团队长,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家事调解员组建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团队,实现审有所专、审有所精。2022年以来,该团队共调解家事纠纷1092起。

一是利用12368“一号响应”,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依托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指定专职联络人与基层治理主体对接,推动线上响应与线下落实有机结合、双向赋能,“以点带面”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组织诉前化解离婚、赡养等家事纠纷210起,大力培养民间调解、行业调解和志愿服务力量。

一是发挥“乡村法治服务中心”作用,解纷资源延伸到离婚纠纷源头。2022年,法庭挂牌成立“乡村法治服务中心”,立足审判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专门聘请1名法院调解员,联合辖区五个镇18名人民调解员,把离婚纠纷纳入多元化解平台,成功调和离婚纠纷19件。

三是全面深化“法院+”家事矛盾化解工作模式,源头治理家庭暴力问题。深化与妇联合作,签署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共建协议,探索适用家事调查员制度,形成十项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签署《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办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家庭暴力预防性分析研判,多次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与各部门联动推进,打通“事先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济”环节,有力促进优良家风树立和家庭美德的建设。

一是重点依托“说法评理”平台,建立人民法庭主导的镇村三级解纷联动机制。与镇村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对接,提前介入、预防化解高铁占地纠纷30余起、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172件。在镇街、社区建立家事纠纷基层联系点10个,“云法庭”便民服务点6个,共建普法驿站4个,实现辖区全覆盖,协同打造家事纠纷治理社会化格局。

一是婚姻状况必须听取家庭成员看法。法官在调解时,考虑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邀请当事人的父母、子女到场,不能当场或不适合到场的必须通过其他方式听取家庭成员对于当事人婚姻存续与否的看法。帮助当事人对自己的感情保持更加冷静、清晰的认知,夯实调解工作基础。

二是以家庭教育指导“护成长”。针对教育责任履行缺位的离异家庭,创新发出346份《家庭教育建议书》《家庭教育训诫令》,督促、指导离异家庭家长履行教育责任、转变教育方式,防止孩子因“缺爱”而误入歧途。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联合教育局、学校深入开展“家访普法”,促推科学家教、和谐家庭。

一是紧靠党委领导“畅渠道”。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参加征拆联席会议,协助解决征拆衍生的家事纠纷200余件,实现家事矛盾就地化解。成立“百合花香”反家暴工作小组,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绿色通道,制发《反家暴权利告知书》,严厉打击家暴行为,2023年受理的家暴案件同比下降66.7%。

二是聚力推动纠纷联调。加强分流案件跟踪问效,及时与基层单位调解组织联系互动,做到有问必答、有需必应。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建立“庭所对接”机制,对于矛盾大、易激化的婚姻家庭类纠纷警情,法庭人员第一时间实时连线“出庭又出声”,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实现合力解纷。2023年,实地化解矛盾139起,司法确认46件。

三是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微创新,以小举措满足新需求服务大变革。出台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实施意见,向民政局发送司法建议,组建涉老服务团队,提供上门法律服务52次。落实涉残优先立审执工作意见,为聋哑当事人协调手语翻译。针对离婚、赡养纠纷制作7类温情提示函,积极弘扬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

三是形成村居合力“全闭环”。在侨乡村居设立“花侨汇·家事解纷驿站”,借助乡贤能人化解侨民家事纠纷65起,诉前调解成功率达70%。构建“巡回审判+清单问诊”工作机制,开展巡回审判20余场,组织村民“列单”提需求、法官“研单”提对策、村委“发单”提反馈,为村居解决家庭纠纷120余件。深入整治农村高额彩礼陋习,“闪婚后闪离,彩礼还不还?”案获《人民法院报》报道。

二是建立关爱未成年子女“一提示一提醒”机制。“一提示”,即为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抚养纠纷、探望权纠纷等涉及未成年子女案件中,参照离婚案件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示当事人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应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妥善处理抚养、探望等相关事宜,不得以抢夺或藏匿等方式争夺子女抚养权,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一提醒”,即视案件具体情况,平衡家庭隐私和未成年关爱的关系,提醒妇联、社区、村委会关注离婚纠纷中的未成年人成长,凝聚关爱力量。今年共发出18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水头人民法庭成立于1951年,依托浙江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立足乡村法庭定位和辖区红色资源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线下场所+线上应用”模式,加大司法服务供给力度,推进家事纠纷诉源治理。2019年以来,审结家事案件2308件,调撤率从56.5%提升至80.5%,带动法庭总收案数连续五年下降,降幅达42.8%,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人民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二是联动覆盖,织密“一张网”。在较大的村庄、社区设立12个“法官工作站”,驻站法官主动联络辖区网格员建立工作群,形成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联动227名网格员开展全覆盖婚姻家事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构建起了覆盖城乡的家事纠纷排查化解网络。2022年以来,共排查家事纠纷隐患200余起,对有苗头性的家事矛盾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

三是强化案件后续回访。认真做好离婚后子女抚养、家庭暴力等家事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推行“融合微法庭”线上回访,重点特殊案件上门走访,善始善终,善作善成。2023年以来,法庭开展回访54人次,发放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令18份,一则涉抚养费纠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一是说“善策”。下乡走访、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时,法官宣讲涉高额彩礼纠纷法律问题,将法律条文、典型案例融入日常生活,通过面对面交流,引导群众争做文明新风的参与者、践行者。2024年以来,法官在不同场合现身说法51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

美岱召人民法庭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处于《敕勒歌》中的敕勒川腹地。美岱召镇为重点农牧乡镇,共辖22个行政村,面积约443平方公里,总人口6.7万人。法庭通过转变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出“议、谈、调、讲、访”化解婚姻家事纠纷五言工作法,深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遏制辖区涉离婚、高额彩礼等纠纷的增长势头,实现近五年辖区高额彩礼纠纷“零出现”,婚姻家事案件量下降21.35%。

二是探索完善家事案例培育和转化机制,充分发挥首案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涉妇女、老人等特殊主体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签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的北京法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入选北京法院涉民生民事典型案例。依法审结全区首例艾滋病患者撤销婚姻案,首次在继承案件中适用遗产管理人制度,支持妇女家庭劳务经济补偿。

一是织密“一张网”。建立3个微信工作群,与辖区208名网格员形成良性互动。这张“网”以法庭为中心、覆盖辖区3个乡镇,指导村调解委员、网格员及时发布本村发生的高额彩礼纠纷或隐患,形成“党委领导、法庭引导、网格全覆盖、法治强保障”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尽量将高额彩礼纠纷吸附在网格、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有40多起高额彩礼纠纷经网格员化解。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翠屏人民法庭立足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和少数民族乡于一体特征,根植地域文化沃土,将传统“忠”文化和“戒好讼”文化相融合,打造“忠城和‘枫’”家事解纷品牌,以巾帼力量护“小家”稳“大家”。近三年,40%以上家事纠纷在村社就地就近化解,相较前一个三年,新收家事案件降幅近20%,近六成案件以调解、撤诉结案。法庭干警均为女性,柔性司法深入人心,被当地群众亲切称为“女子法庭”。近年来,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11项全国性荣誉,重庆市“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等20余项省级荣誉。

三是开展温情调解“暖人心”。秉持“柔性司法、暖心调解”理念,设立“花点时间”家事调解、“柳暗花明”家事调查、“朝花夕拾”案后回访全流程家事调解机制,配套圆桌法庭、家事沙龙、亲子活动室等8个功能专区,营造温馨氛围、消除对立情绪,引导双方自愿达成调解、自觉履行协议,促进家事纠纷实质化解。

河堤法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探索高额彩礼纠纷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的新路径,推动高额彩礼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

三是成立“密之语”心理工作室,引入心理干预帮扶机制。将240余名心理指导师纳入资源库,为离婚妇女、单亲子女、家暴受害人开展心理疏导36案85人次。三年来,涉家事类案件调撤率51%,家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0.2%。离婚案件调解和好占离婚案件的52%,妥善解决赡养、抚养纠纷224件,挽救破裂家庭320个。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巨各庄人民法庭立足家事审判工作特色,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努力实现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来,法庭共审理离婚、继承等家事纠纷1027件,反家庭暴力工作经验多次被中央媒体刊物宣传推广,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法庭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4年1至4月,家事案件收案167件,相较去年同期下降14.9%,诉源治理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一是利用案例宣传引导。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以案促调、以案普法,邀请同类纠纷当事人旁听相关案件的公开庭审,让当事人“观摩别人、反观自身”,促使11件同类纠纷快速化解。

用心打造“一区一站一室”线下阵地,以凸显家庭文化元素的场所设计,着力营造柔性解纷氛围,为家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安全庇护、柔性调解等个性化服务。一是打造家和文化区。创新打造200余平方米家和文化专区,配置圆桌式审判庭、会客式调解区、亲情教育室与心理疏导室,打造“孝道、家和、反家暴”主题家风文化,营造温馨舒适氛围,促成1260对夫妻和好。二是组建联合指导站。联合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联合指导站”,提供婚前辅导、离婚疏导、调解指导等司法服务,累计超2000余次,得到群众一致好评。2023年,法庭家事纠纷诉前化解率达78.5%。三是设立家事调解室。成立“廖哥家事调解工作室”,内设调解、儿童游乐和哺乳等区域,设置单面镜、心理测试沙盘、按摩椅等心理辅导设施,缓和家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2016年工作室成立以来,已协助法院调解家事纠纷2975件,成功率达67.5%。

三是以破解探望困境“清执源”。针对离异家庭子女探望权纠纷多、探视难等困境,发出全省首份《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提前告知违反承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家长自觉配合行使探望权。2022年至今共发出承诺书245份,无一案件因探望问题进入执行程序。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龙楼中心人民法庭位于中国文昌航天发射场脚下,辖区包括东阁镇、文教镇、昌洒镇、龙楼镇和东郊镇,人口约14.5万。随着时代发展,离婚纠纷逐渐增多,龙楼法庭发挥多元解纷、审判职能、家庭情感“三个优势”,探索打造治调判并重、劝和与关爱、法官+父母+子女纠纷化解“三个机制”,因地制宜创新离婚纠纷温和化解模式,助推辖区群众树立正确婚姻观,引领新时代文明家庭新风尚。2023年以来,法庭加强离婚纠纷诉源治理,协同辖区司法所指导乡村法治服务中心等处理离婚纠纷19件,调解成功15件;立案受理离婚纠纷案件92件,其中调解结案42件、撤诉17件,调撤率为64.13%。

一是人民调解“优先”。以“乡里乡亲、有话好说”为情感纽带,对排查出的婚姻家事纠纷,由村街妇女主任、网格员在法官指导下先行调解,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2022年以来,指导调解婚姻家事纠纷650件。二是诉前调解“保障”。大力推行“法官+特邀调解员”模式,依托辖区90个法官工作室(站)、96名特邀调解员,深入开展诉前调解,有效过滤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婚姻家事纠纷780件,调解成功率63.5%,其中离婚案件诉前调解和好占比35%。其中,叔嫂四十五年积怨调解成功案例,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乡理乡亲》栏目报道。三是行政调解“补充”。围绕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加强对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业务支持,2022年至今,通过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1684件,进入诉讼程序的离婚、抚养费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呈逐年下降趋势。四是联合调解“兜底”。针对跨地区、跨行业的家事纠纷,与党委、政府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实现多主体参与、多资源利用,形成多元联动化解合力。

积极融入辖区党委领导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参与辖区“议”诉求平台,做深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一方面主动参与议事,及时解答婚姻家事纠纷议事中的法律问题。依托辖区的“小院议事厅”、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村民议事渠道,结合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敕勒川解纷”小程序随时接收“议”事需求,共计为“议”家事纠纷提出源头化解意见20余条。另一方面常态保持联络,规范婚姻家事纠纷调解议事工作。法庭与美岱召镇信访部门、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联合组建“美岱召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落实“访遍每一个村落”工作方法,与各村干部及调解员建立常态化联络,做到常了解、常商议、常调解、常规范。

三是定期开展法官说法。在庭审中引导破除高额彩礼、相互攀比的陈规陋习,详细讲述高额彩礼、包办婚姻等遗风陋俗对家庭带来的危害,树立彩礼适度、婚姻自由的良好风尚,鼓励群众向高额彩礼说“不”,以文明乡风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二是组织旁听庭审活动。通过旁听同类纠纷,让高额彩礼纠纷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结果产生合理预期,建立起对法理情的正确评价尺度。2024年以来,已有28位当事人在旁听后主动向法官表达调解意愿。

一是以指定临时监护“补空白”。针对未成年人突发无人监护状况,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临时监护条款,发出全国首份《指定临时监护人告知书》,指定村委会履行临时监护职责;向民政、村居发出司法建议2份,督促填补监护漏洞、履行监护职责,避免未成年人因无人监护而陷入困境。

一是强化重点案件会商。建立婚姻家事纠纷联席会议,对辖区一些纠纷复杂、矛盾激化的骨头案,加强集中研判,守好基层社会安全稳定底线。通过“融合微法庭”与镇村、妇联、派出所等定期开展线上会商,2023年及时排查化解重大家事纠纷21起,成功调处改嫁妇女继承权纠纷,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乡理乡亲》栏目深度报道。

二是强化人民调解指导。坚持调训结合、实战实训,针对离婚、继承、赡养等类案,精心挑选典型案例,通过“融合微法庭”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观摩庭审和现场调解163人次,讲解类案法律规定,辅导调解技能。同时,认真分析沿海沿港区域家庭关系特点,总结推广与当地风俗习惯契合的调解模式方法,做到事半功倍。2023年,帮助49个濒临破裂家庭重拾亲情。

美满婚姻是和谐家庭的根基。河堤法庭对高额彩礼纠纷采用“同坐一室,集中调解”“一案调解,别案旁听”的方式,对涉高额彩礼纠纷进行集约化调解,以家庭“小平安”促进社会“大和谐”。

二是对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增强调解实效性。联合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离婚后财产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进行调解,以即时履行促进纠纷实质化解。设立“家事小屋”,委派人民调解员、调解组织调处离婚、继承、赡养等家事纠纷275次。

k1体育链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为主题,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选取符合工作实际、体现诉源治理实效、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经验,作为第七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印发,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在促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涉离婚、高额彩礼纠纷诉源治理,推动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实践与创新,引领全国人民法庭进一步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性开展诉源治理专项攻关,集中促推婚姻家事、道路交通、民间借贷、物业服务等类型纠纷、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发挥法治文化熏陶滋养作用,融“和”于家、融“和”于景。一是引领家和事美新风。结合审判实践,围绕父母、子女、兄弟、夫妻、婆媳、妯娌等六种家庭关系创作《家事劝和谣》,收集方言俗语、民间山歌编排《和谐歌》《劝郎歌》,依托村社大喇叭、“车载便民法庭”等广泛宣传,倡导形成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家庭关系。二是树立少讼无讼导向。建立“需求—研判—供给”家事普法新模式,近三年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150余场,举办“小公民法律课堂”“乐天大讲堂”“翠屏法治夜校”等40余场,根据典型案例改编《孩子,我们回家》等法治情景剧、微电影8部,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性平和解决家事纠纷。三是搭建柔性解纷阵地。家事调解室融入“家式”设计理念,墙壁和桌椅暖色搭配,用“丈夫”“妻子”等标识牌替代“原告”“被告”,设立亲子室、图书角、“家言家语”留言板,同步开通“云上法庭”,营造以和为贵、温馨舒适的解纷环境。

一是打造专业队伍。整合妇女儿童维权法庭和少年法庭职能,成立“法官+书记员+驻庭特邀调解员”的家事审判团队,集中资源和力量化解家事纠纷。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典型案例分析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审理水平和能力。1人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二是严格程序制度。完善财产申报、调查取证等工作制度,特别是对财产较多且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要求双方如实填写“家事案件财产申报表”,告知双方法律后果,利于查清家庭财产。三是践行柔性司法。强化“保护性干预”,充分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群体提供有力保护,累计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98份。瞄准子女教育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庭前家访、庭上辩论、庭下对话”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护航,用柔性审判彰显人文关怀。

二是送“妙计”。向社会发布高额彩礼纠纷典型案件和经验做法,将涉高额彩礼纠纷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编写成册,通过乡镇政府、民政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婚姻介绍所等部门或机构发放给群众5000余册。

三是下好“一盘棋”。法官在田间地头现场指导调解,对乡村干部、调解员进行高额彩礼纠纷排查化解集中培训,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通过培训这盘“棋”,切实提升了150余名解纷人员的调解能力和技巧。

三是探望问题必须充分释明。向当事人释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探望权的行使等离婚后的现实问题,推动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降低案件因抚养、探望等问题产生新的衍生纠纷,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办理的案件中,未发生因探望问题产生新的诉讼。

为切实将中央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分两批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七)。今日发布第一批。

二是联动民政部门“防衍生”。在婚姻登记中心设立“山茶花工作室”,建立审判人员指导、公益人员调处的“合家欢”关护模式,联合民政婚调员实时提供婚姻家庭辅导、家庭矛盾化解服务,调解和好165对夫妻。在国际劳动妇女节、七夕节等特殊节日,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受众超1500人次。

🕐(撰稿: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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